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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城市區域性集中供熱用熱管理辦法》12月施行

來源 時間:12/15/2015

恒有源科技發展集團(微信號:HYYESSTD)專注於淺層地能作為建築物供暖的替代能源的科研、開發和推廣。致力於原創技術的產業化發展,實現為建築物無燃燒智慧供暖(冷),大力發展地能熱冷一體化新興產業。

 

      記者近日從貴陽市住建部門獲悉,《貴陽市城市區域性集中供熱用熱管理辦法》日前經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通過並公佈,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遵循市場運作原則

      區域性集中供熱是指從一個或者多個熱源,以蒸汽或者熱水為介質,通過熱網向局部區域熱用戶提供生產、生活用熱的活動。

      該辦法適用於貴陽市行政區域內城市區域性集中供熱的規劃、建設、經營和用熱活動的監督管理。貴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集中供熱用熱的監督管理及其綜合協調;區(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集中供熱用熱的監督管理及其綜合協調。

      集中供熱遵循區域集中、新區先行、熱源多元、市場運作、規範管理、逐步推進的原則。鼓勵和扶持供熱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研究、開發、應用和推廣。

      供用熱雙方當事人認為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依法向住房和城鄉建設、工商等部門投訴舉報。住房和城鄉建設、工商等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投訴舉報制度,公佈投訴舉報電話,對受理的投訴舉報及時調查處理,並且將處理結果回饋投訴舉報人。

應符合城市規劃

 

      集中供熱專項規劃應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要求重點發展城市綜合體、大型公共建築、城市新區和國家機關辦公、醫院、學校、托幼機構等建築以及20萬平方米以上大型住宅社區,逐步發展其他住宅社區;合理配置熱源、熱網;優先利用淺層地熱能、清潔能源、可再生能源等節能環保的供熱技術。鼓勵採用冷熱電三聯供的分佈式能源方式。

      新建、改建、擴建建築配套供熱設施的建設,由建設單位或者房地產開發企業與集中供熱企業依法約定。屬於房地產開發企業投資建設的供熱設施成本計入商品房銷售價格,屬於供熱企業投資建設的供熱設施成本計入供熱服務價格,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供熱企業不得再向購房人收取供熱設施建設費用。

      商品房配套建設供熱設施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房屋時,應當向購房人明示所銷售房屋的供熱設施等相關資訊。

      《辦法》規定,供熱期為每年第四季度至次年第一季度的3至4個月,具體時間按照供用熱合同約定執行。

      物業管理區域內分戶計量裝置或者入戶端口以外的供熱設施,由供熱企業負責管理、養護、維修、更新,並承擔相應費用,不得從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供熱企業應當設立專項資金用於供熱設施的養護、維修、更新。

企業違規最高罰款3萬

      違反本辦法規定,未制定供熱設施運行、養護、維修、更新等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未定期檢查,或者未履行養護、維修、更新義務的;未制定本企業的突發性供熱事件應急預案,或者未定期組織應急處置演練的;不按照有關標準、規範進行供熱的;擅自停業、歇業的;發生突發性供熱事件時,未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並且組織搶修,或者不及時報告所在地縣級住房和城鄉建設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對有違法所得的處1萬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擅自安裝迴圈水泵或者改變用熱性質的;取用、排放供熱迴圈水的;擅自將用熱設施與供熱管網連接的;擅自開啟或者關閉供熱管道上公共閥門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非經營性活動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對經營性活動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來源_貴州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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