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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霾背景下淺層地能產業規模化發展研究(上)

來源 時間:8/22/2016

恒有源科技發展集團(微信號:HYYESSTD)專注於淺層地能作為建築物供暖的替代能源的科研、開發和推廣。致力於原創技術的產業化發展,實現為建築物無燃燒智慧供暖(冷),大力發展地能熱冷一體化新興產業。

 

      目前,我國霧霾天氣日趨嚴重,治理霧霾,找回昔日藍天成為城市管理亟需解決的問題。節能減排,被普遍認為是解決霧霾問題的有效之道,建築能耗作為城市發展三大耗能專案之一,實現建築節能成為全社會的責任,更是緩解霧霾天氣的重要路徑。

      我國已開始實施建築節能計畫,在建築領域積極利用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擴大可再生能源應用規模成為節能減排的重要舉措。淺層地能因其儲量巨大、分佈範圍廣、清潔無污染等特點逐漸得到重視,但是,即使在適宜區建設專案開發利用淺層地能仍處於推廣階段,未能實現規模化廣泛應用,淺層地能產業發展緩慢。

      產業發展有著自身的規律性,一般需要經歷形成、成長、成熟和衰退幾個階段,目前,淺層地能產業發展處於成長階段,雖然取得一定成績,但是由於自身及環境因素發展不穩定,如何實現“有形的手”與“無形的手”相結合推廣淺層地能,助力產業發展成為研究的核心。

1淺層地能產業發展障礙分析

      自20世紀80年代,我國開始了淺層地能開發研究工作,經歷了起步階段和初步推廣階段,已經進入了快速推廣與普及階段。統計資料顯示,全國淺層地能應用面積逐年增加,2009年,全國淺層地能應用面積達到0.8億m2,2012年增長至1.4億m2,進入2014年後全國淺層地能應用面積已經突破2億m2[1]。但是相對於太陽能、風能,淺層地能發展與普及速度較慢,推廣效果不佳,開發應用總量僅占我國淺層地能可利用資源總量的14.8%,社會公眾對其認知度與接受度較低、相關產業發展也比較緩慢。

      能源行業的推廣與發展離不開“內因”與“外因”雙向推動力,內在動力主要包括能源可利用總量與品質、經濟成本與效益等,外部驅動力主要來自社會經濟發展的能源需求、環境保護需要等方面產生的推動力[2]。如圖1所示,淺層地能產業發展障礙分析將從專案全壽命週期內各個環節出發,分析“內部動力”與“外部驅動力”兩個方面,涵蓋了能源、環境影響及經濟指標等多方面。

1.1淺層地能產業內部動力較弱

      1)能源勘測與規劃工作滯後。對淺層地能待開發區域進行能源勘測,瞭解資源賦存總量以及區域內地質條件,關係到淺層地能開發利用強度以及能源的轉換率。但是我國多數城市並沒有進行相應的勘測與規劃設計。

 

      2)環境要求相對較高。淺層地能開發利用的大多數工程都是隱藏在地下,如果發生意外將會造成地面沉降、地下水污染、地溫場變化等不可挽回的損失,建築不僅達不到節能效果更破壞了環境,淺層地能在開發利用過程中需要進行更加嚴格的環境監管與檢測。

      3)經濟效益優勢不明顯。淺層地能屬於新能源,初始成本偏高,雖然系統運營成本遠低於常規能源空調系統,綜合成本較低,但是這種優勢並未被市場所認識[3]。

1.2淺層地能產業外部驅動力不足

      1)組織結構不完善。目前,我國只有部分城市成立了淺層地能開發利用小組或委員會,熱泵系統建設關係到全生命週期中的策劃、設計、施工、運營、廢棄等各階段,在我國現階段工程建設過程中,規劃設計、開發、施工、運營階段劃分明顯,職責分擔到各管理單位,增加了管理工作的難度,無法實現政府在能源推進中的政策導向職能、統籌規劃職能、資訊服務職能與執法監督職能。

      2)制度設計不健全。我國淺層地能相關的政策檔仍舊以指導性檔為主,操作性不強,且現有政策的連貫性不足,未能起到政策群體效應。與城市規劃、環境發展相適應的綜合性淺層地能發展規劃尚未制定,市場准入制度與激勵政策都略有滯後,如激勵政策,僅北京、上海、天津等少數城市出臺了經濟鼓勵政策。

      3)示範推廣作用有限。一是科研與技術發展薄弱,財政支持多集中在生產和消費環節,科研經費不足,關鍵技術我國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不多。二是示範專案較少,且示範技術單一,作用有限。三是產業化、商品化程度低,未形成獨立的產業,未能起到良好的示範推動作用。

源自_《中國地能》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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